危老重建和都市更新差別?
「 都市更新 」,要求最小更新面積須達 1,000 平方公尺,還需要召開公聽會、說明會等等;不僅如此,「 都市更新 」的計畫書還需要估價師、建築師參與,不僅程式繁瑣、時程較長,若遇到不同意戶更是難以推動。
「 危老重建 」,沒有最小建築面積的限制,僅需全體所有權人 100 % 同意,即可進入審查程序,程序簡便且時程較短,對急需更新房屋的人來說,更加有幫助。透過下圖的比較可以清楚知道這兩者的區別。
危老重建是什麼?
「 危老重建 」是「 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 」的簡稱,這是內政部營建署在 2017 年 5 月公布的法案,希望能夠對目前都市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重建,政府會提供容積獎勵、費用補助、稅務減免等一系列的優惠措施,來鼓勵民眾參與。
申請危老重建的房屋條件
1. 建築物年齡
• 屋齡30年以上(民國84年〈1995年〉以前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)。
2. 耐震能力不足
• 經耐震評估確認為「耐震能力不足」的建築物。
3. 土地使用分區符合規定
• 所在土地須符合都市計畫法規範,例如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等,不得位於特定保護區(如文化資產保護區)。
4. 所有權人同意
• 100%同意:若為單一所有權人,則無條件可申請。
• 共有人需100%同意,例如公寓或透天厝的共有人必須全部同意才能申請。
5. 未列入其他重建計畫
• 若該建築物已申請都更(都市更新)或其他重建補助計畫,則可能無法重複申請危老重建。
適用建築類型
• 老舊公寓、透天厝、集合住宅
• 商業大樓(符合條件者)
• 工業建築(符合條件者)
如果你的房子符合上述條件,可以向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或建築師公會諮詢進一步的申請細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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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https://www.housefeel.com.tw/article/%E5%8D%B1%E8%80%81%E9%8